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委托個人加工應稅消費品,扣繳義務人是誰?”,,供大家參考!
問:委托個人加工的消費稅扣繳義務人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9號)第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1號令)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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