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內(nèi)容導航】:
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九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三節(jié)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的內(nèi)容,。
【知識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
1.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2)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某項使用權的一次轉讓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如果該次轉讓取得的收入是分筆支付的,,則應將各筆收入相加為一次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提示:個人從技術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費,,若能提供有效合法憑證,允許從其所得中扣除,。
應納稅額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诿看问杖腩~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東奧網(wǎng)站發(fā)布的知識點由于內(nèi)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fā)布的是往年教材內(nèi)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nèi)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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