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訴訟代表人
勇敢的向前走吧,,前方的路途,,沒那么黑暗!2023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階段已正式開啟,,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六章預習知識點,希望大家快來了解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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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行政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訴訟代表人
行政訴訟中的訴訟代表人,,是指在原告(或被告)人數(shù)眾多的情況下,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推選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由其中部分人作為代表進行訴訟,其他當事人不參加訴訟,,但人民法院判決的效力及于全體當事人的訴訟形式,。
1.當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由當事人推選2~5名代表人,。當事人推選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訴的當事人中指定代表人。(2018單,;2016多)
其他當事人不參加訴訟,,但人民法院判決的效力及于全體當事人。
2.訴訟代表人VS訴訟代理人VS法定代表人
(1)訴訟代表人不同于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表人屬于本案的當事人,,與本案的訴訟標的有法律上利害關系,,其參加訴訟的目的是保護自己和全體當事人的權益,受人民法院判決的約束,。(2016單,;2016多)
訴訟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2)訴訟代表人不同于法定代表人:
訴訟代表人是由法律規(guī)定或由推選或由法院指定的,,如果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要經(jīng)過被代表的其他當事人同意,;(2016單)
而法定代表人是行政機關的代表者,它是法人的代表機關,,代表法人進行訴訟,,因而其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訴訟權利不受限制,。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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