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_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買賣合同 | 借款合同 | 租賃合同 | 合伙合同 |
你以為生活是無盡的未知,所以每天得過且過;殊不知有人愿意為了未知,,不斷突破自我,,讓生活變得有跡可循。備考2022年稅務師考試,,就是我們主宰生活的一次機會,,只要你肯下功夫,就一定會有所收獲,。
推薦閱讀:2022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階段知識點匯總
【內容導航】
合伙合同
【所屬章節(jié)】
第九章 債法
【知識點】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
概念 | 2個以上合伙人為了共同的事業(yè)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xié)議 | |
特征 | 諾成,、不要式合同 | |
出資 | 合伙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出資方式,、數(shù)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 |
合伙財產 | (1)合伙人的出資,、因合伙事務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財產,,屬于合伙財產 (2)合伙合同終止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財產 | |
合伙事務 | 決定 | 合伙人就合伙事務作出決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經(jīng)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
執(zhí)行 |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shù)個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zhí)行合伙事務,但是有權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2)合伙人分別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zhí)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后,其他合伙人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zhí)行 | |
損益分配 | 合伙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合同的約定辦理,;合伙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xié)商決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約定→協(xié)商→實繳出資比例→平均) | |
債務承擔 | 對外 | 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對內 | 清償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 |
對外轉讓 | 除合伙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的,須經(jīng)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
合伙期限 | 合伙人對合伙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
合伙合同終止 | 合伙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的,,合伙合同終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約定或者根據(jù)合伙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 |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