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搶跑:訴訟時效
再多一點努力,,就多一點成功,。2022年稅務師考試預習階段,希望大家能堅持每日知識點的學習,,循序漸進掌握各個章節(jié)的知識點,,提前為基礎階段學習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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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訴訟時效
【所屬章節(jié)】
第七章 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知識點】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
一,、概念
訴訟時效,,是指債權(quán)人在法定期間內(nèi)不行使債權(quán),即導致債務人永久抗辯權(quán)發(fā)生效果的時效,。
二,、期間
種類 | 長度 |
普通 | 3年 |
特殊 | 4年 涉外合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技術進出口合同),、申請仲裁 |
最長 | 20年 |
三,、起算
種類 | 起算點 | |
原則 | 普通訴訟時效 | 自權(quán)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quán)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
例外 |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 | 權(quán)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 |
債務分期履行 | 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quán) | 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 |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quán) | 自受害人年滿18周歲之日起計算 |
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債權(quán)人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起訴權(quán)不喪失),。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3.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4.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債權(quán)人的債權(quán),,即實體權(quán)不消滅),。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慧慧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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