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沖刺考點速記手冊:股東大會職權和董事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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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職權vs董事會職權
股東(大)會職權 | 董事會職權 |
(1)決定公司的經(jīng)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 (1)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jīng)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jīng)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jīng)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jīng)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
(注:以上《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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