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犯罪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考點
一個人至少擁有一個夢想,,和一個理由去堅持,。稅務師考試是我們自己選擇的道路,,它會豐盈我們的人生和學識,既然決定了,,就要一往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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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危害稅收征管罪的特征(掌握)(P451)
一、客體——國家的稅收征管制度
罪名 | 客體 | 類別 |
逃稅罪 | 國家稅收征管秩序 | 簡單客體 |
逃避追繳欠稅罪 | ||
抗稅罪 | (1)國家稅收征管秩序 (2)依法執(zhí)行征稅工作的稅務人員的人身權利 | 復雜客體 |
騙取出口退稅罪 | (1)國家出口退稅管理制度 (2)公共財產所有權 | |
與發(fā)票有關的罪名 | (1)國家稅收征管秩序 (2)相關發(fā)票管理制度 |
二,、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采取各種方式,、方法,逃避繳納稅款,、逃避繳納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以及虛開,、出售發(fā)票,,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
罪名 | 主體 | ||
特殊主體 (4種) | 逃稅罪 |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 個人、單位 |
抗稅罪 |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 個人 | |
逃避追繳欠稅罪 | 納稅人 | 個人,、單位 | |
一般主體 | 上述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 原則上任何單位和個人 |
【逃稅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能獨立構成本罪主體,,但可成為逃稅罪的共犯,。
【抗稅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外的他人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共同實施抗稅行為的,,以抗稅罪的共犯依法處罰,。
四,、主觀方面均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以上稅務師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慧慧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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