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履行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
稅務師的科目多,,備考周期長,,很多考生會放棄,。這樣很可惜,,只要堅持到最后,通過考試并不難,。東奧為各位精心整理了考點,,希望對你的學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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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代履行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四章 行政強制法律制度
【知識點】代履行
代履行
代履行(了解)
一,、前提條件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要求當事人履行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非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經(jīng)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經(jīng)或者將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者破壞自然資源的,,行政機關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二,、代履行實施的程序
1.代履行前送達決定書;
2.代履行3日前,催告當事人履行,,當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提示】立即代履行
(1)實施條件: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場所的遺灑物,、障礙物或者污染物,當事人不能清除,。
(2)行政機關:可以立即實施代履行,,無須催告。
(3)事后程序: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事后立即通知當事人,,并依法作出處理。
3.代履行時,,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派員到場監(jiān)督;
4.代履行完畢,,行政機關到場監(jiān)督的工作人員、代履行人和當事人或者見證人應當在執(zhí)行文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5.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三、費用
代履行的費用按成本合理確定,,由當事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你們的目標非常明確,,那就是早日通關獲得證書,,請你為了自己夢想堅持著,這樣才可能實現(xiàn),。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慧慧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