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_2019《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
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備考的考生可以根據教材認真學習,!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預習知識點供大家學習,,一起來看,。
【內容導航】
行政處罰的種類
非稅務行政處罰的情形
行政處罰的追究時效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一部分-行政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guī)范的相對方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懲罰性”:使行為人在停止、糾正違法行為或者消除危害后果之外,,承擔更大,、更嚴重的不利后果,比如“罰款”,。
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處罰的分類 | 行政處罰的法定種類 | 稅務行政處罰的種類 |
人身自由罰 | 行政拘留 | —— |
行為罰 | 責令停產停業(yè) | 停止出口退稅權 |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 | 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 | |
財產罰 | 罰款 | 罰款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沒收違法所得 | |
訓誡罰 | 警告 | —— |
—— |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 —— |
非稅務行政處罰的情形
非稅務行政處罰的情形 | ||
① | 責令(限期)改正 包括責令停止或改正稅收違法行為,、責令限期進行納稅調整等 | 是行政命令 |
② | 收繳或停售發(fā)票 | 是一種執(zhí)行罰性質的間接強制執(zhí)行措施 |
③ | 通知有關部門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收繳稅務登記證,、停止抵扣等 | 雖不屬于稅務行政處罰,但屬于稅務具體行政行為 |
行政處罰的追究時效
法規(guī)類型 | 時效 | 具體規(guī)定 |
《行政處罰法》的規(guī)定 | 2年 | 在違法行為發(fā)生后2年內未被行政機關發(fā)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 | 5年 | 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5年”內未被發(fā)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
《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 | 6個月 |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fā)現的,不再處罰 |
稅務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考生們要抓緊努力,。2019年考試時間定在11月9日-10日,考生要做好備考計劃,。小編預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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