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_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答疑精選




稅務師報名已經(jīng)開始了,已經(jīng)報完名的小伙伴要勇往直前,,既然選擇了,,就不要放棄,,希望同學們能夠腳踏實地,,持之以恒,,然后順利通過本次稅務師考試,。
【學員提問】
記得哪里講過,,個人因為犯罪的,成立公司后,,以公司名義犯罪,,不追究公司為犯罪嫌疑人,而以個人為犯罪嫌疑人。這個題目明明是總經(jīng)理趙某和會計徐某犯罪,,怎么和公司犯罪有關了呢,,不理解。
【相關例題】
3.如果風華公司在5年內(nèi)因偷稅已被稅務機關處罰2次以上,,應追究刑事責任,,則下列關于認定犯罪嫌疑人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徐某是犯罪嫌疑人
B.趙某是犯罪嫌疑人
C.李某是犯罪嫌疑人
D.趙某,、李某都是犯罪嫌疑人
E.風華公司是犯罪嫌疑人
【解析】單位負責人(趙某)作出犯罪決定,通過直接責任人員(徐某)加以實施,,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中,,單位可獨立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訴訟中,,一般將犯罪單位列為“被告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列示為“被告人”。
【東奧答疑】
再來看一下題目的表述哈:風華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成立,,主營陶瓷購銷業(yè)務,,趙某為股東并任總經(jīng)理,,徐某任會計,,李某任出納。趙某為了少繳稅款,,與徐某面議,,徐某提出采取隱瞞收入的方法逃稅,趙某同意,。
1,、這里面并沒有說風華公司是為了實現(xiàn)犯罪而成立的哈,所以不適用您說的“個人因為犯罪的,,成立公司后,,以公司名義犯罪,不追究公司為犯罪嫌疑人,,而以個人為犯罪嫌疑人,。”按照題目的表述,,是公司成立在先,,而逃稅行為在后的,題目并沒有說是為了逃稅而專門成立的公司。
2,、在認定犯罪嫌疑人時候,,還是要按照解析中說的:單位負責人(趙某)作出犯罪決定,通過直接責任人員(徐某)加以實施,,所以趙某和徐某都是犯罪嫌疑人;因為是逃稅,,是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所以還是單位犯罪,,風華公司也是犯罪嫌疑人,。
2019年的稅務師考試,還有幾個月就開始了,,天道酬勤,,同學們的努力一定會有收獲的,當然也要注意休息,,勞逸結合,,爭取順利通過考試。
注:答疑內(nèi)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