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民事權利




稅務師考生應該合理利用備考時間,,將要學習的內(nèi)容劃分成基礎,、重點、難點三個等級,,先學習基礎的內(nèi)容,,等基礎部分掌握后,,再攻克難點。東奧小編整理了一些知識點,,一起來看,。
【內(nèi)容導航】
民事權利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二部分-民商法律制度
【知識點】民事權利
民事權利
1、以民事權利的作用為標準進行的劃分
權利分類 | 法律規(guī)定 |
(1)支配權 | ①是對客體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權利 |
②包括物權,、人身權和知識產(chǎn)權 | |
③僅憑權利人單方的意思即可實現(xiàn),,無需義務人的積極行為相配合 | |
④與支配權對應的義務是容忍、尊重和不干涉,,表現(xiàn)為不作為 | |
(2)請求權 | 是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比如債權請求權 |
②請求權的內(nèi)容須借助于義務人的給付方能實現(xiàn) | |
(3)形成權 | ①是指依權利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的權利 |
②如承(追)認權,、同意權,、選擇權,、撤銷權、解除權,、抵銷權,、終止權 | |
(4)抗辯權 | 抗辯權的效力在于暫時或永久地阻止請求權的效力,從而使抗辯權人能夠拒絕對相對人履行義務 |
如:先訴抗辯權,、雙務合同履行抗辯權,、時效抗辯權 |
2、以權利實現(xiàn)方式為標準
①絕對權,,是指無須他人協(xié)助,,即可行使、實現(xiàn)的權利,,如物權,、人身權;
②相對權,,是指須借助他人的協(xié)助,,方可實現(xiàn)的權利,如債權,。
3,、以權利效力所及范圍為標準
①對世權,是指能夠請求“不特定”的一般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如物權,、人身權等;
②對人權,,是僅能請求特定的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如債權。
物權 | 支配權,、絕對權,、對世權 |
債權 | 請求權、相對權,、對人權 |
前行的路上或許艱辛,,但一定會收獲幸福。稅務師考試備考之路亦是如此,,堅持住,,走下去,就會迎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