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民法的基本原則2
2018稅務師考試報名最后一天,,想報名的考生們要抓緊時間,不要錯過報考,。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為大家備考助力,。
【內容導航】
公序良俗原則(外在要求)
公平與誠信原則(內在要求)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民法總論
【知識點】民法的基本原則2
民法的基本原則2
民法的基本原則2
公序良俗原則(外在要求)
(1)內涵: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2)《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
第8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公平與誠信原則(內在要求)
(1)內涵:當事人之間,、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要實現(xiàn)利益平衡,,不得損害第三人或社會利益
(2)《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
第6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7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1)內涵:是對意思自治的限制
(2)《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
第9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jié)約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
第132條: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每天都在更新,,考生要跟上小編的腳步哦,不要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