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復議中止和終止
稅務師考試即將報名,,你準備好了嗎,?不要等了,,備考就從現(xiàn)在開始,小編為大家準備了行政復議中止和終止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
【內(nèi)容導航】
行政復議的中止
行政復議的終止
先中止后終止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強制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復議中止和終止
行政復議中止和終止
1. 行政復議的中止
復議中止的情形 | ||
(1) |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 | |
(2) |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 | |
(3) | 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 |
(4) |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 |
(5) | 申請人、被申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參加行政復議的 | |
(6) | 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 |
(7) | 案件審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jié)果為依據(jù),而其他案件尚未審結(jié)的 | |
復議中止的法律后果 | ||
(1) | 暫停復議程序 | |
(2) | 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 |
(3) | 行政復議機構(gòu)中止,、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 |
2. 行政復議的終止(復議程序結(jié)束)
(1)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gòu)準予撤回的;
(2)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法經(jīng)行政復議機構(gòu)準許達成和解的;
(5)申請人對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后,,因申請人同一違法行為涉嫌犯罪,,該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變更為刑事拘留的。
3. 先中止后終止
復議中止的情形 | 處理結(jié)果 | |
(1) |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 | 中止后,,滿60日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復議終止 |
(2) |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 | |
(3) | 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會持續(xù)更新,各位考生在學習的同時應主動配合習題進行理解學習,,積累做題的經(jīng)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