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基礎考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基礎考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內(nèi)容導航】:
(一)民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qū)別
(二)民事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或可撤銷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
【所屬章節(jié)】:
本考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2篇第一章民法基本理論概述第六節(jié)民事法律行為的內(nèi)容,。
【基礎考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1.民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qū)別
(1)民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
(2)民事行為依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內(nèi)容而發(fā)生效力,,而事實行為依法律規(guī)定而直接產(chǎn)生法律后果,。
(3)民事行為的本質(zhì)在于意思表示,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發(fā)生法律規(guī)定的后果,。
(4)民事行為以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為生效要件,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2.民事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或可撤銷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但不包括侵權行為、違約行為,、無因管理行為等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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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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