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內容導航】:
1.訴訟時效的中止
2.訴訟時效的中斷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一章民法基本理論概述第七節(jié)時效和期間,、期日的內容,。
【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1.訴訟時效的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繼續(xù)計算,。
【解釋】其他障礙包括:(1)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2)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3)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4)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
2.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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