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內容導航】:
1.自然事實
2.行為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一章民法基本理論概述第五節(jié)民事法律事實的內容,。
【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xiàn)象,。依其是否與當事人的意志有關,,分為自然事實和人的行為兩類。
1.自然事實(非行為事實)
(1)事件(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災害的發(fā)生等)
(2)狀態(tài)(如自然人的下落不明、時間的經(jīng)過等)
2.行為
(1)合法行為與不法行為
(2)表意行為與非表意行為
以行為是否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要件作為標準,,可分為表意行為與非表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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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行為,,是指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件的行為,包括法律行為和準法律行為,。
【解釋】民事法律行為(如買賣合同關系)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為人意思表示的內容發(fā)生;準民事法律行為(如催告,、通知或告知)的效果則依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當然發(fā)生。如股東大會召集公告,、授予代理權的通知,。
②非表意行為(事實行為)
非表意行為,,是指無須表現(xiàn)內在意思即依法發(fā)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作品創(chuàng)作行為、拾得遺失物,、先占,、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侵權行為等�?/P>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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