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內容導航】:
(一)行政合法性原則
(二)行政合理性原則
(三)行政應急性原則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四章企業(yè)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公司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一)行政合法性原則
1.存在合法:行政權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據(jù);
【解釋】行政法是“法無授權即禁止”;民商法是“法無禁止即允許”。
2.行使合法:行政權力必須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二)行政合理性原則——實質合法性原則
1.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要客觀、適度,、符合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則產(chǎn)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權(亦稱“行政裁量權”)的存在,。
3.內容
(1)行政行為應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為應建立在考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
(3)平等地適用法律規(guī)范,,符合公正法則;
(4)行政行為應保持適度,符合比例原則的要求(2012年新增);
�,、傩姓䴔C關在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實現(xiàn)某一行政目的的情況下,,應當采用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行為才是合理和適當?shù)摹?/P>
�,、谧鞒鲂姓袨闀r,,行政機關應當在作出的具體行政措施與所要達到的行政目標之間保持適當?shù)谋壤?/P>
(5)符合自然規(guī)律和社會道德,符合人類理性和公平正義觀念,。
(三)行政應急性原則——行政合法性原則的例外
1.行政應急性原則,,是指在特殊的緊急情況下,出于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沒有明確法律依據(jù)的或與通常狀態(tài)下的法律規(guī)定相抵觸的措施。
2.行政應急權力行使的條件
(1)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危險或危害;
(2)非法定機關不得行使應急權力,,否則無效,,除非事后經(jīng)有權機關作出特別決定予以追認;
(3)行政機關作出的應急行為應接受有權機關的監(jiān)督,尤其是權力機關的監(jiān)督;
(4)應急性權力的行使應該適當,,應將負面損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
【本考點相關習題】: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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