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小編提醒廣大注稅考生各省市已開始陸續(xù)公布2013年注稅考試報名時間,,要趁早復習,,一步一步穩(wěn)紮穩(wěn)打,,考試前才能從容不迫。現(xiàn)階段可以進入注稅第一輪復習,,復習目標為熟悉所報科目每章節(jié)的知識點,,消除陌生感,將較難知識點進行初步消化,。以下是《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二篇第二章物權法第五節(jié)占有的知識點:占有的取得,,供學員們參考。
第2篇第二章 物權法律制度
第五節(jié) 占有
二,、占有的取得
1.占有的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
(1)占有的原始取得,,指非基于他人既存的占有而取得的占有,。
(2)占有的繼受取得,指基于他人既存的占有而取得的占有,,主要有占有的讓與和占有的繼承,。
2.占有取得的法律原因
(1)因法律行為取得(如買賣)
(2)因事實行為而取得(如建造房屋、先占)
(3)因自然事件而取得(如樹上果實落入鄰居院內)
(4)因侵權行為而取得(如搶奪他人財物)
(5)因占有的推定而取得
溫馨提示:本文內容參照2012年注稅教材,,內容僅供參考,,欲了解最新注稅考試知識點請參看注稅2013年最新教材或東奧2013年注稅最新網(wǎng)絡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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