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征稅范圍_2024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 房產稅的納稅人 | 房產稅的計稅方法和稅率 |
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先天環(huán)境的好壞并不足奇,,成功的關鍵在于一己之努力。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同學們快來打卡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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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的征稅范圍(熟悉)
1.結構范圍
(1)征收房產稅的房產,,是以房屋形態(tài)表現(xiàn)的財產。房屋則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2)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于房產,。
2.用途范圍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
3.地域范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不包括農村,。
所屬章節(jié):第五章 房產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4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