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征收管理_2020年《稅法二》基礎考點
運氣是努力的附屬品,,沒有經過實力的積累,,給你運氣也抓不住,你必須很努力,,才能在遇上好運氣時候緊緊抓住。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希望能夠幫助各位考生備考,,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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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契稅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七章 契稅
【知識點】征收管理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納稅人在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當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當天 |
納稅期限 | 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申報,,并在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
納稅地點 | 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機關 |
退稅 | 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想要成功,需先付出你的努力,。頑強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礙,。一點一滴求進步,一步一步去完成,。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