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法二》高頻考點:減免稅優(yōu)惠
2018年稅務師考試補報名的日期為7月25日至8月10日,,還沒有進行補報名的考生們要抓緊時間咯,。
【內容導航】
免征項目
減稅項目
暫免征稅項目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減免稅優(yōu)惠
減免稅優(yōu)惠
一,、免征項目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fā)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獎金。(級別)
中國女排隊員朱婷,,獲得2016年里約奧運會女子排球冠軍金牌一塊
假設:國家體育總局獎勵其20萬元,,是否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河南省政府獎勵其364萬元,是否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周口市鄲城縣政府獎勵其2萬元,,是否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國債和國家發(fā)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發(fā)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和國務院規(guī)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特殊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yè)安置費,、復員費,。
二、減稅項目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解釋】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才適用減稅規(guī)定。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三、暫免征稅項目
1.個人舉報、協(xié)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2.個人辦理代扣代繳手續(xù),按規(guī)定取得的扣繳手續(xù)費,。
3.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賑災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含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5.生育婦女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生育津貼,、生育醫(y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稅,。
6.超國民待遇
(1)外籍個人以非現(xiàn)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境外出差補貼,。
(3)外籍個人取得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
(4)外籍個人取得探親費,每年不超過兩次,。
(5)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在困難面前不屈服,,而應該更勇敢的去正視它,。稅務師考試在你會面臨的眾多難題中只是小小的一點困難,不要怕,,堅持下去,,相信勝利的曙光就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