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沖刺知識點: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內(nèi)容導航】:
(一)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第五節(jié)印花稅的違章處理的內(nèi)容,。
【沖刺考點】: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1.未貼或少貼、未注銷或未畫銷: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的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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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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