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_2024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 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 公式定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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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掌握)
(一)完稅價格的確定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符合相關規(guī)定所列條件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
(二)成交價格的調整項目——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1.由買方負擔的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2.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
3.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
4.與該進口貨物的生產和向我國境內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適當比例分攤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類似貨物的價款,,以及在境外開發(fā)、設計等相關服務的費用,。
5.買方需向賣方或者有關方支付的與進口貨物有關的且符合進口條件的特許權使用費,。
進口貨物時買方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計入完稅價格:
(1)特許權使用費與該貨物無關,;
(2)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不構成該貨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條件。
6.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對該貨物進口后銷售,、處置或使用所得中獲得的收益,。
(三)成交價格的調整項目——不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進口時在貨物的價款中列明的下列稅收、費用:
1.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后發(fā)生的建設,、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服務的費用,。
2.進口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發(fā)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3.進口關稅及國內稅收,。
(四)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中相關費用的確定
進口方式 | 進口貨物的運費(F) | 進口貨物的保險費(I) | |
一般方式進口 | 能夠確定 | 按買方實際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的費用計算 | 按實際支付的費用計算 |
運費無法確定;保險費無法確定或未實際發(fā)生 | 按照該貨物進口同期的正常運輸成本審查確定 | 按“貨價加運費”的3‰計算 保險費=(貨價+運費)×3‰ | |
郵運進口 | 郵費作為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 ||
運輸工具作為進口貨物,,利用自身動力進境的 | 不另計運費,保險費參照一般進口規(guī)定 |
(五)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確定的其他方法(5種)
成交價格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或成交價格不能確定,,客觀上無法采用實際成交價格時,依次以下列方法估定完稅價格:
依次使用方法 | 具體規(guī)定 |
相同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 | 如有多批相同貨物完全符合條件,,應采用其中最低的價格 |
類似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 | — |
倒扣價格估價方法 | 以進口貨物,、相同或類似進口貨物在境內的銷售價格為基礎,扣除境內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后,,審查確定 |
計算價格估價方法 | 生產用料件成本和加工費+通常利潤和一般費用+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F)、保險費(I) |
合理估價方法 | 不得使用以下價格: (1)境內生產的貨物在境內的銷售價格 (2)可供選擇的價格中較高的價格 (3)貨物在出口地市場的銷售價格 (4)以計算價格估價方法規(guī)定之外的價值或費用計算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價格 (5)出口到第三國或地區(qū)的貨物的銷售價格 (6)最低限價或武斷,、虛構的價格 |
應進口商的要求,,倒扣價格估價方法和計算價格估價方法的使用次序可以顛倒。
所屬章節(jié):第十章 關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