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征稅方法_2023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征稅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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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征稅方法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征稅方法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征稅方法
1.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
納稅人為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個人,;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為電子商務企業(y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yè)或物流企業(yè);完稅價格為實際交易價格(包括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
2.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值以內(nèi)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
3.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mào)易管理,。
4.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nèi)退貨的,可申請退稅,,并相應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總額,。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