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理想的生活,,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實現(xiàn)。2023年稅務師備考,,只有堅持學習,,才能實現(xiàn)目標。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第七章的內(nèi)容,,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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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七章 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tǒng)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1.購置:以購買,、進口,、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2.從各種渠道取得并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為:自用
3.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
4.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
5.已經(jīng)辦理免稅、減稅手續(xù)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發(fā)生轉讓行為的,,受讓人為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未發(fā)生轉讓行為的,,車輛所有人為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二、征稅范圍
1.以列舉的車輛為征稅對象,,未列舉的車輛不納稅,。
應稅車輛:列舉的應稅車輛 | 不屬于應稅范圍的車輛 |
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 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排氣量1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車 |
2.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托代理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不包括在境內(nèi)購買的進口車輛,。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美珊老師2022年《稅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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