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無論什么時候,,都要鼓勵自己,對自己給予充分的肯定,,不要輕易被挫折和困難擊敗,堅持才會勝利,。下面是今天的《稅法一》高頻考點,一起來看吧,!
【內容導航】
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
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管理
1.登記范圍
一般納稅人 (必須登記) | (1)會計核算健全 (2)超過年應稅銷售額標準 |
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 (1)不同時符合兩個標準的企業(yè) (2)其他個人(自然人) (3)按照政策規(guī)定,,選擇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 |
一般納稅人 (可以登記) |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
【解釋1】
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xù)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
(1)納稅申報銷售額
(2)稽查查補銷售額
(3)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納稅申報銷售額”是指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全部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其中包括免稅銷售額和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銷售額,。
“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解釋2】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納稅人符合上述規(guī)定(指可以選擇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規(guī)定)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
【解釋3】
納稅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xù),。
【解釋4】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解釋5】
納稅人偶然發(fā)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2.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程序
(1)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未按規(guī)定時限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guī)定時限結束后5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仍不辦理的,,次月起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直至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xù)為止。
(2)具體程序
①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如實填寫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等信息,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②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③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3)納稅人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并可以按照規(guī)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小規(guī)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一般不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進貨物,、服務等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不得抵扣進項稅。
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堅定的目標是重要的力量源泉,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沒有它,天才也會在追求目標的道路中感到迷茫,。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