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一》高頻考點:車輛購置稅考情分析1
考生在稅務師備考過程中,既要掌握教材知識,,又要了解考試歷年考情,。根據(jù)考情分析了解考試重點內容及重點章節(jié),,對于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高頻考點考生要著重記憶。為了幫助考生復習,,小編為大家準備了車輛購置稅的考情分析,供大家參考閱讀。
【內容導航】
一,、預備知識
二、納稅義務人
三,、稅率與計稅依據(jù)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六章 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考情分析1
車輛購置稅考情分析1
本章是非重點章,,分值一般在8分左右,考試以選擇題為主,偶爾也會出現(xiàn)在計算題中,。
一,、預備知識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的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向車輛購置者征收的一種稅,。
【解釋1】
【解釋2】車輛購置稅是在應稅車輛上牌登記注冊前的使用環(huán)節(jié)征收,。
二、納稅義務人(買方繳納)
在我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并使用)的單位和個人,。
【提示】不包括購置銷售行為,。
三、稅率與計稅依據(jù)
(一)稅率:10%
財稅[2016]136號《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計稅依據(jù):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購買自用應稅車輛 | 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價外費用不包括:控購費,、銷售方代辦保險等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 |
進口自用應稅車輛 |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提示】同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 | |
【解釋】納稅人購買自用或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 ||
納稅人自產(chǎn)、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 | ①納稅人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③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通往成功的路,,向來都不平坦,。稅務師考試亦是如此,考生若想通過考試,,就要克服種種艱辛,,奮勇向前,無視一切阻礙,。備考之路,,且行且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