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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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法定減免稅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六章 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法定減免稅,。具體規(guī)定是: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gòu)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列入《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nèi)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純電動續(xù)駛里程須符合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xù)駛里程要求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zhuǎn)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xiàn)行的常規(guī)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于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zhuǎn)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xiàn)行的常規(guī)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要求
5.城市公交企業(yè)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相關鏈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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