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一》基礎考點: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一》基礎考點: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內(nèi)容導航】:
1.征稅主體
2.納稅主體
3.其他稅務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基本原理第二節(jié)稅收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
【基礎考點】: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為雙主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雙方當事人,,一方為稅務機關,,另一方為納稅人。
1.征稅主體
(1)征稅主體
國家是真正的征稅主體,,稅務機關通過獲得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判斷一個行政機關是否具備行政主體資格,關鍵要看其是否經(jīng)過法律授權,。稅務機關之所以成為征稅主體,,是因為有國家的法定授權。稅務機關行使的征稅權極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棄或轉(zhuǎn)讓,。
(2)征稅主體的職權和責任
2.納稅主體
納稅主體,就是通常所稱的納稅人,,即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主體的劃分方法:
劃分方法 |
劃分類別 |
說明 |
按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劃分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 |
不同種類的納稅主體,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不盡相同 |
按征稅權行使的范圍不同劃分 |
居民納稅人、非居民納稅人 |
3.其他稅務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兩個主要的法律關系主體之外,,還有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銀行,、工商,、公安等,稅法中也相應規(guī)定了他們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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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