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_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備考稅務師的同學們,時間稍縱即逝,,轉(zhuǎn)眼間備考時間就剩兩個月左右了,大家一定要抓緊時間哦,。今天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就在下面,趕快來做題吧,!
【單項選擇題】
根據(jù)《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下列關于行政復議一般申請期限計算方法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2014年)
A.當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
B.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通過公告形式告知受送達人的,,自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C.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的,,自受送達人簽收之日起計算
D.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當事人,事后補充告知的,,自行政機關發(fā)出補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計算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選項D: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事后補充告知的,自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到行政機關補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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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擠擠就有了,,雖然大家每天都要忙于工作、家庭等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但是很多零散的時間也是可以利用的,。
注:以上習題內(nèi)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