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撤銷權
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考生們要認真準備,,合理利用備考時間。為了讓大家更好的檢驗學習成果,,東奧小編整理了練習題分享給大家,。
【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遂于2017年3月申請破產,且法院已受理,。經查,,在此前半年內,甲公司針對若干債務進行了個別清償,。若無特殊情況,,下列有關管理人的撤銷權表述錯誤的是( )。
A.甲公司清償對乙銀行所負的且以自有房產設定抵押擔保的貸款債務的,,管理人有權主張撤銷
B.甲公司清償對丙公司所負的且經法院判決所確定的貨款債務的,,管理人不得主張撤銷
C.甲公司清償對丁公司所負的為維系基本生產所需的水電費債務的,管理人不得主張撤銷
D.甲公司清償對戊所負的勞動報酬債務的,,管理人不得主張撤銷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1)選項A:債務人對“以自有財產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進行的個別清償”,,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清償時擔保財產的價值低于債權額的除外,。(2)選項B:債務人“經訴訟、仲裁,、執(zhí)行程序對債權人進行的個別清償”,,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人與債權人惡意串通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除外(解釋:本題為單選,,選項A可確定有誤;選項B原則上不可撤銷,,但書條款可暫不考慮)。(3)選項CD:債務人對債權人進行的以下個別清償,,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債務人為維系基本生產需要而支付水費、電費等的,;②債務人支付勞動報酬,、人身損害賠償金的;③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其他個別清償,。
2019年稅務師報名還沒有開始進行,,請考生們耐心等待,在等待的同時要堅持每天都做練習題,,打好備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