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行政訴訟起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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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11年10月16日,,甲公司因排污被縣環(huán)保局責令停業(yè)整頓且處以罰款30萬元,。縣環(huán)保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未告知甲公司享有起訴權;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得知自己有起訴的權利,,若甲公司不服縣環(huán)保局的該處罰決定,,則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期限屆滿日是( )。
A.2012年3月31日
B.2012年6月30日
C.2013年10月16日
D.2013年12月31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1)根據規(guī)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訴權或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知道或應當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2)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期限是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本題中,,甲公司知道縣環(huán)保局的行政行為內容的時間為2011年10月16日;知道起訴權的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自該日期起甲公司可在6個月內(至2012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習題總結也因人而異,,總結的內容可多可少,一些通過做題得到的正確結論和解題思路都是正確總結,。更多練習題大家可點擊前往稅務師練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