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怎么計算?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nèi)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車輛購置稅由2019年7月份開始實施,時至今日也有一段時間了,,但由于車輛并非生活必需品,,因此許多人對車輛購置稅的了解并不全面,大多停留在知道卻不懂的情況中,。那么,,在會計實務中,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到底該如何計算呢?
問: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怎么計算?
答: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
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
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例:李群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價稅合計”為22.6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0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0×10%=2萬元,。
2.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例:某企業(yè)從境外購買一輛自用的小汽車,,報關進口時繳納關稅7.5萬元,,繳納消費稅12.5萬元,《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關稅完稅價格為30萬元,。該企業(yè)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該進口車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30萬元)+關稅(7.5萬元)+消費稅(12.5萬元)=50萬元,應納車輛購置稅為50萬元×10%=5萬元,。
3.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4.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局,本文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fā)布,,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更多相關知識請點擊:稅務資訊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nèi)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quán)威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