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是否要留存專項附加扣除資料,?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而“個稅”是個經(jīng)久不衰的話題,,它關系著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從個稅申報,到個稅扣繳,,再到附加扣除,,每個問題都值得人們去關注。那么在會計實務中,,企業(yè)是否要留存員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資料呢,?
問:企業(yè)是否要留存員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資料,?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犊鄢畔⒈怼窇斠皇絻煞?,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zhèn)洳椤<{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有關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椤?/p>
(本文來源:北京市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fā)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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