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稅收在我們生活和工作中隨處可見,,企業(yè)獲得收入需要納稅,個人獲得收入同樣需要納稅,。所謂的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那么納稅人又該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記錄呢,?
問:納稅人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納稅記錄>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5號)規(guī)定,,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所屬期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的,稅務機關繼續(xù)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的,,稅務機關不再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開具《納稅記錄》。
納稅人可親自前往或委托他人到辦稅服務廳前臺申請開具《納稅記錄》,,也可以通過自助終端機自行打印《納稅記錄》,。
納稅人委托他人到辦稅服務廳代為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需持下列證件和資料:
1.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委托人書面授權資料。
以上就是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的開具方法,。其實日常我們繳納個稅時,,不會特意去關注納稅記錄。但是在辦理購房,、購車和貸款等業(yè)務時,納稅記錄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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