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增值稅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chǎn)、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huán)節(jié)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正常來說,增值稅在進行繳納時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按次納稅,,二是按期納稅,。那么這兩種不同繳納行為應該如何理解呢?
問:如何理解增值稅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
答: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凡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為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都可以按規(guī)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特殊規(guī)定外,,則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有關規(guī)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征稅,。對于經(jīng)常代開發(fā)票的自然人,,建議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規(guī)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所以總結性的說一句,,在進行增值稅繳納時,采取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需要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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