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能否申請留抵退稅,?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李巖2019-12-24 11:06:38
留抵退稅全名為”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優(yōu)惠”,,是對現在還不能抵扣,、留著將來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額退還。而加計抵減是指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服務業(yè)一般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 ,,用于抵減應納稅額。那么,,在會計實務中,,如果有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能否申請留抵退稅呢,?
問:如果有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能否申請留抵退稅,?
答:不可以,。加計抵減政策屬于稅收優(yōu)惠,按照一般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虛擬計算出一個額度,,用于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加計抵減額并不是納稅人的進項稅額,,不計入留抵稅額,。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不能申請留抵退稅。
加計抵減,、留抵退稅都是國家為了減輕納稅人稅負而出臺的政策,,雖然都是為減輕稅負而出臺的政策,但只有符合相關規(guī)定才能享受相應政策,。財務人為企業(yè)進行稅務處理時,,務必仔細謹慎,確保符合規(guī)定條件后,,再進行相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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