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增值稅加計扣除的行業(yè)
關于增值稅的加計抵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法規(guī),以下情形不得加計抵減增值稅款: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哪些行業(yè)不能加計扣除研發(fā)費用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四條的規(guī)定:“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yè)1.煙草制造業(yè),。2.住宿和餐飲業(yè),。3.批發(fā)和零售業(yè)。4.房地產(chǎn)業(yè),。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6.娛樂業(yè)。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行業(y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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