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成品報廢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問題】產(chǎn)成品報廢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答案】
產(chǎn)成品報廢一般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進項稅額用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情形的、以及取得不符合規(guī)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如果已經(jīng)進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應該做進項稅額轉出。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chǎn)),、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chǎn),以及該不動產(chǎn)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chǎn),均屬于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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