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價格明顯偏低稅法如何處理
當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有權核定銷售額,。
具體核定銷售額的方法如下: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
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
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 = 成本 × (1 + 成本利潤率)
出現價格不合理怎么辦
簽合同后發(fā)現價格不合理的方法如下: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簽訂的買賣合同生效后,,如果發(fā)現合同單價有錯誤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變更合同;
2.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合同訂立的其他形式如下:
1.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現形式,。相關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2.合同的口頭形式指當事人只有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xié)議內容的合同形式,??陬^形式適用于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關系;
3.書面形式是當事人以合同書或者電報、電傳,、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形式等各種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
簽合同后發(fā)現價格不合理應協(xié)商變更或訴訟解決,。口頭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都應遵循相關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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