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程序包括哪七個
1. 確定審計對象:確定需要審計的財務報表和相關信息,。
2. 理解客戶業(yè)務:了解客戶的業(yè)務活動、財務報表的編制過程和內部控制制度等,。
3. 風險評估:評估客戶的風險,,確定審計重點和范圍。
4. 設計審計程序:設計符合審計目標和風險評估的審計程序,,包括測試內部控制和進行實質性檢查,。
5. 實施審計程序:執(zhí)行審計程序,,收集證據(jù)并進行分析。
6. 審計報告:根據(jù)審計結果,,發(fā)表審計報告,,表達審計意見,。
7. 后續(xù)工作:根據(jù)審計結果,,提供建議和意見,幫助客戶改進內部控制和財務管理,。
審計替代測試如何做
替代測試的“替代”兩個字,,指的是替代回函,。也就是在無法取得外部第三方用力證據(jù)的情況下,以客戶自己的資料做為替代程序,。以應收賬款的替代程序為例,。要核查某一筆應收賬款金額是否為真實,,就需要核查它在審計期間的進出是否真實完整。因為期初已經經過審計,,默認是真實的,,本期增加和本期減少如果也能確認是準確的,,就可以得出期末金額準確的結論,。對于本期增加的應收賬款,如果筆數(shù)很少,,可以每一筆都查,,如果筆數(shù)很多,,則需要抽查。通過獲取雙方交易合同,、運輸單據(jù),、往來郵件,、補充說明,、發(fā)票、提貨單等,具體視業(yè)務情況而定,,資料越詳細越好,。對于本期減少的應收賬款,則核查付款單據(jù),、銀行流水等,。資料查得越詳細,抽查的比例越高,,結果確認的可能性就越高,,風險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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