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預扣法與個稅的區(qū)別
累計預扣法與個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計算方式和適用范圍,。?
一、定義和計算方式
?累計預扣法?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扣繳義務人根據(jù)納稅人截至當前月份的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據(jù)此確定本期應預扣預繳的稅額,。具體計算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 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 已預扣預繳稅額?,。
?個稅?通常是指按月或按次計算的稅款,不涉及全年的累計計算,。例如,,按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根據(jù)當月收入減去免稅額、專項扣除等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月度稅率表繳納稅款?,。
二、適用范圍
?累計預扣法?主要適用于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通過累計預扣法,可以減少未來的匯算清繳負擔,,確保年度稅款與預扣預繳稅款基本一致,,特別是對于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
?個稅?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收入,,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通常采用按次預扣預繳的方式,不采用累計預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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