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籌建期稅務處理
企業(yè)籌建期的稅務處理主要包括開辦費的核算范圍、稅務處理方式的處理,。
開辦費的核算范圍:
籌建期是指從企業(yè)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的期間,。在這個期間內發(fā)生的費用主要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法律咨詢費,、審計費?等其他支出?;籌建人員的勞務費用?,,包括工資、獎金及其他工資性支出,,以及社會保險等?,。
稅務處理方式: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稅法中開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yè)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guī)定處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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