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問題】繳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答案】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 “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進項稅額”,,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銷項稅額”,,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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