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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限?
【答案】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居民個人應(yīng)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應(yīng)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六月30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稅法給了我們四個月的時間來辦理個人的綜合所得的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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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guān)內(nèi)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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