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2020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將一塊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為2020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年租金為300萬元,,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2020年1月1日投資性房地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2350萬元,,2020年6月30日投資性房地產(chǎn)的公允價值為2800萬元,,2020年12月31日投資性房地產(chǎn)的公允價值為3200萬元。假定不考慮增值稅等其
正確答案:
租金收入300萬元計入其他業(yè)務收入,,2020年末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200-2350=850(萬元),,則對甲公司當年損益的影響金額=300+850=1150(萬元),。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chǎn)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投資性房地產(chǎn)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81,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