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公司有100名職工,,從2×18年起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guī)定,,每個職工每年可享受6個工作日帶薪休假,,未使用的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不能在職工離職時獲得現(xiàn)金支付,,且職工優(yōu)先使用當年的帶薪休假,當年的用完后才能使用上年度的部分,。2×18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年休假為2天半,甲公司預計2×19年有6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6天的帶薪休假,,剩余的40名
正確答案:
甲公司在2×18年年末應當預計由于職工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權利而導致預期將支付的工資負債,,根據甲公司預計2×19年職工的年休假情形,只有40名公司行政管理人員會使用2×18年的未使用帶薪年休假1.5天(7.5-6),,其他未使用部分將失效,,所以應確認的職工薪酬的金額=40×(7.5-6)×200=12000(元)。
短期帶薪缺勤的確認和計量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職工薪酬及借款費用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