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將1年前購進的一臺生產用設備(已經抵扣進項稅額)改用于職工食堂,,該設備的原值為50萬元,,已經計提折舊5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6%,,則甲企業(yè)當期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f元。
正確答案: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fā)生稅法規(guī)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2)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3)則甲企業(yè)當期不得抵扣并應轉出的進項稅額=(50-5)×16%=7.2(萬元)。
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