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下列各項中,,屬于記錄已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zhì),、時間安排和范圍時應當記錄的內(nèi)容的有( ?。?/p>
正確答案:
為了明確責任,,在各自完成與特定工作底稿相關(guān)的任務之后,,編制者和復核者都應在工作底稿上簽名并注明編制日期和復核日期。在記錄已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zhì),、時間安排和范圍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記錄:
(1)測試的具體項目或事項的識別特征(選項B);
(2)審計工作的執(zhí)行人員及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選項C),;
(3)審計工作的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和范圍(選項D),。
并不是所有的審計項目都需要項目質(zhì)量復核,只有在需要項目質(zhì)量復核的情況下,,才需要注明項目質(zhì)量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選項A不正確。
審計工作底稿的要素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審計工作底稿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121,122,123,124,125,126頁
審計工作底稿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