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某生產(chǎn)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7月購入一生產(chǎn)設備,購進時已抵扣進項稅額。2019年2月將其改變用途,,專門供職工宿舍使用,。該設備原值為100萬元,已計提折舊10萬元,,設備的凈值為90萬元,,則該設備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萬元,。
正確答案: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chǎn)凈值×適用稅率=90×16%=14.4(萬元),。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71,72頁